海南:2018年完成脱贫攻坚目标

发布时间: 2016-04-20 13:40:36  |  来源: 新华社  |  作者: 罗江  |  责任编辑: 杨霄霄
关键词: 海南 2018  脱贫攻坚

新华社海口4月19日电(记者罗江)海南省委省政府18日出台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提出,实行“三年脱贫攻坚,两年巩固提升”的扶贫战略行动,确保到2018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到2020年,脱贫农户的增收能力进一步提升,脱贫成效进一步稳固。

意见提出,海南将实行“三年脱贫攻坚,两年巩固提升”的扶贫战略行动,到2018年,基本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确保海南省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市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到2020年,脱贫农户的增收能力进一步提升,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脱贫成效进一步稳固,摘帽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具体措施方面,意见提出将实施产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劳务输出、教育与文化建设、卫生健康、科技人才引领、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移民和生态补偿、社会保障兜底等十项脱贫措施。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扶持,对40万左右贫困人口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乡村旅游带动、教育文化支持、医疗救助等措施实现脱贫和巩固提升,其余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

意见提出,海南将制定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从政策、资金、技术、信息、流通等方面支持贫困村、贫困农户发展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等;全面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施卫生健康脱贫,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

此外,海南还将对居住在白沙、保亭、五指山、琼中等市县生态核心区、水源保护区内和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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