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出台制度护航精准扶贫

发布时间: 2016-04-20 13:30:01  |  来源: 西宁晚报  |  作者: 贺盈东  |  责任编辑: 杨霄霄
关键词: 大通县 精准扶贫

本报讯(通讯员 贺盈东)为使驻村扶贫干部沉下身子用心、用情、用力抓好扶贫工作,高标准完成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大通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季度通报、半年考核、年终评估》管理办法,确保扶贫干部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用得上。

据悉,大通县驻村扶贫干部管理办法的出台,为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在明确职责、日常管理、考核问责等方面划好了责任田、定好了硬杠杠。办法中明确规定了驻村工作队“推动精准扶贫、建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开展结对认亲”五项工作职责。要求驻村工作队深入推动政策落实,促使贫困村、贫困户如期脱贫致富。办法要求通过季度通报、半年考核、年终评估,围绕帮扶单位重视情况、领导调研情况、结对帮扶情况、干部群众评价情况和脱贫率等情况,对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对每个季度评为优秀的驻村干部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并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年内一次评定为“较差”等次的第一书记及扶贫(驻村)工作队干部,属于县选派干部,由县委书记对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属于省、市选派的干部,由县委提出意见,报上级组织部门。对驻村帮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做出处理。与此同时,为解决驻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办法规定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干部驻村期间,按照省市要求,在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工资水平补差和乡镇工作岗位补助、扶贫(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的基础上,乡镇党委、村党组织为驻村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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