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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4月7日讯 记者郄建荣审计署近日透露,截至2015年底,审计署通过扶贫审计,已促进国务院扶贫办及相关地方出台或修订规范性文件50多项,归还和发放扶贫资金1.82亿元,清理消化或加快下拨扶贫资金19.53亿元,查处235名责任人员。
据审计署介绍,2014年8月以来,审计署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中,持续关注了“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资金统筹使用情况、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揭示和反映了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以及积极、主动、有效作为的典型。对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地区高度重视、及时整改,促进扶贫财政资金加快下达,积极落实配套资金,推动相关部门和地区加快项目推进、政策落实和制度完善。
审计署表示,2013年,审计署组织对6个省(区)1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了审计,查出一些地方扶贫资金在管理使用分配中的违法违规、损失浪费、资金闲置等问题。审计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国务院扶贫办和相关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扶贫办及相关地方根据审计结果出台或修订规范性文件40多项,归还和发放扶贫资金1.38亿元,清理消化闲置资金1.45亿元,查处171名责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