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精细化管理确保扶贫“不脱靶”

发布时间: 2016-04-05 10:57:24  |  来源: 海南日报  |  作者: 易宗平  |  责任编辑: 杨霄霄
关键词: 儋州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精细化管理 扶贫

本报那大4月4日电 (记者易宗平)如何做好精准扶贫工作?近期出台和强力推进的《儋州市脱贫攻坚产业扶持项目实施细则》,对此进行更为精细化的管理,要求脱贫攻坚产业扶持项目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到期项目没有实施完毕者将启动问责。

据了解,细则所称脱贫攻坚产业扶持项目,指使用中央、省、市三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直接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提高收入水平的项目。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及乡村旅游、电商服务、创业就业等项目。这些项目,扶持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而且是有劳动能力、有发展相关产业意愿、具备发展相关产业条件并且在家务农的贫困户。

该细则要求各镇负责脱贫攻坚产业扶持项目相关扶贫物资的核查、验收、发放及日常管理。在扶贫物资发放前,要将拟发放的贫困户名单、计划安排品种、数量等内容公示在贫困户所在的村委会、自然村;发放完毕后,还要将贫困户签领名单、实际安排品种、数量等内容在贫困户所在村委会、自然村公告。公示公告不少于7个工作日。

儋州注重“严”字当头:对贫困农户,实行一户一本台账、一户一个脱贫计划、一户一套帮扶措施;脱贫攻坚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从下达项目资金规模之日算起,到期项目未实施完毕将启动问责;脱贫攻坚产业扶持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不予付款,并责成实施单位整改,直至验收合格;项目投资总额在30万元以下的,实行一次性报账,项目资金总额在30万元以上的,最多分3次报账。

据悉,儋州市本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从去年的1000万元提高到今年的1亿元以上,并加强各部门有关资金的整合。同时,探索建立完善的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向贫困地区延伸服务网络。

谈及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儋州市委书记严朝君说:“要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监管,既要治理‘跑冒滴漏’问题,也要盘活扶贫资金,决不允许扶贫资金趴在账上‘睡大觉’。”他表示,要创新精准管理机制,加强贫困户脱贫与返贫动态管理,实行贫困户“双认定”机制,对脱贫户实行“销账不销号”,继续跟踪观察,不断巩固扶贫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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