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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6哈尔滨惠民行动项目出炉 确保4.2万人脱贫
拓宽社会就业渠道
扶持1000名大学生成功创业
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维护就业形势稳定。开展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订单定向式培训,组织职业技能培训2.1万人。对零就业家庭实行托底式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出现一人、认定一人、安置一人、稳定一人”。组织哈尔滨市人力资源中心开展系列招聘活动,全年组织招聘约150场次,其中专项招聘约12场次。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程,认定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6个;扶持1000名大学生成功创业;资助40个大学生优秀及重点创业项目;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库,项目不少于100个。开展“订单式”残疾人技能培训,培训残疾人2000人。针对农民工完成技能培训任务1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52万人,实现农民劳务增收245亿元。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推进32个贫困村精准扶贫
继续实施“助保贷款”工程,扩大政策覆盖面,在原有6个主城区的基础上,将呼兰、阿城纳入实施范围,使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受益。施行失业保险支持用人单位稳定岗位实施办法,对在哈市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对哈市经济发展、吸纳就业、稳定岗位做出贡献的企业给予支持。新增各类养老床位5000张,适应老年人口增加的实际需求。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体无偿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3000件,实现应援尽援。为1000名肢体残疾人进行家庭康复训练,改善肢残人身体功能。救助贫困妇女儿童3200人。推进32个贫困村精准扶贫,确保4.2万贫困人口脱贫。哈市行政区域内60~69周岁老年人半价乘坐市区公共汽车、电车和轮渡,惠及全市60万适龄老人。
提升公共医疗卫生服务
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60元
推进哈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现各县(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统一、缴费费率的统一和经办管理的统一。拓宽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支付范围,将学生儿童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的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及系统性红斑狼疮放宽到成人居民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范围,将城镇职工诊疗项目肿瘤放射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继续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降低医院检验及大型医疗器械服务设备检查价格。为城乡居民提供12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6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410元/人,个人缴费15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