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7.8亿元扶持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

发布时间: 2016-02-18 15:20:55  |  来源: 商务部  |  作者:  |  责任编辑: 杨霄霄
关键词: 福建省 扶贫开发重点县

据省财政厅消息,2016年省财政已下达资金7.8亿元,继续从财力、专项、贴息等方面扶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重大民生支出和社会事业、产业发展。据悉,省财政对23个重点县的扶持政策将延续到2020年。

在今年下达的7.8亿元中,每县1000万元社会事业专项资金共2.3亿元,用于急需解决的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项目;每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1000万元共2.3亿元,用于各项重大民生政策支出;每县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652万元共1.5亿元,用于具体产业发展项目;每县地方政府债券贴息资金734万元(比上年增加332万元)共1.69亿元,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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