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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讯(实习生李冲)2015年10月16日,中国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北京举办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为加深对会议的了解,中国国际扶贫中心组织相关研究机构编写“2015后发展议程的内容、影响以及中国的参与”,“中国精准扶贫战略研究”,“中国社会扶贫若干问题研究”和“中国连片特困地区弱势群体的减贫与发展研究”四个专题报告。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扶贫研究中心的张琦教授在“中国精准扶贫战略研究”报告中,以贫困瞄准策略为划分依据,介绍了中国扶贫经历的四个阶段。
张教授认为,第一阶段是1978年---1984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下的贫困瞄准和扶贫。1949年建国以来,由于城乡二元社会经济制度导致农村40%-50%人群处于生存贫困状态 。1978年后结合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家庭承包经营制、赋予农民更多经营自由权、放宽农产品价格、发展乡镇企业等成为主要扶贫方式。从1978年到1985年,贫困人口从2.5亿人减少到1.25亿人 。
第二阶段是1985年----2000年的以贫困县瞄准为重点,实施开发式扶贫。主要任务是从解决普遍性贫困转变为区域性贫困。国家成立专门扶贫工作机构,建立以县为对象的目标瞄准机制,将70%的扶贫资金用于贫困县。到2000年底,“八七”扶贫攻坚目标基本实现,贫困人口由1985年1.25亿人减少到2000年的300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14.8%下降到3%左右 。
第三阶段是2000年---2010年,以贫困村瞄准为重点推进的开发式扶贫。2001年政府开始实施村级瞄准机制,在全国确定了14.81万个贫困村作为扶贫工作重点,即以整村推为主体,以产业化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培训为“两翼”的扶贫开发新模式。根据2010年1274元的扶贫标准衡量,农村贫困人口从2000年底的9422万人减少到2010年的2688万人,农村贫困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重从2000年的10.2%下降到2010年的2.8% 。
第四阶段是2011年以来区域瞄准和到村到户瞄准结合实施的精准扶贫。2011年在2300元的新标准下,我国有贫困人口1.22亿人。而且农村返贫困现象时有发生,农村相对贫困问题凸显,并呈现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分布和个体贫困共存现象。此时国家制定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了将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作为扶贫脱贫主战场, 2013年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精准扶贫要求。2014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对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做出战略性创新部署,提出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自此,中国扶贫开发进入到了精准扶贫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