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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天津8月18日电(记者方问禹、孟华)8月18日上午11时,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召开第八次新闻发布会,天津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包景岭通报了8月17日零时至24时爆炸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多个环境指标的监测结果。
根据16日监测结果,环保部门确定事故区域特征污染物的监测项目为甲苯、氰化物、氰化氢及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结果显示,8月17日零时至24时,事发周边17个环境监测点位均未检测出新的特征污染物,各点位各项特征污染物的浓度均未出现超标。
常规污染物监测方面,事发地区警戒外环境空气监测点和事故区域周边5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主要监测六项常规污染物的数据显示,空气质量处于二级良好到三级轻度污染水平。
废水和水环境监测方面,现场水质监测点调整至40个,其中警戒区内点位26个,警戒区外点位14个。8月17日零时至24时,在现场共采集各类水样品76个,对照相应标准,共有29个点位氰化物有检出,其中8个点位超标,超标点位全部位于警戒区内,最大超标28.4倍;警戒区外14个点位尚未发现氰化物超标,其中9个点位有氰化物检出,但浓度较低,最高仅相当于控制标准的6%。
此外,事故区域近岸海域设置的4个海水监测点,氰化物都有检出,但均未超标,最高值仅相当于海水水质标准四类标准的1%;特征有机污染物均未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