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社会扶贫”潜力亟需搭好制度平台

发布时间: 2015-06-23 17:07:29  |  来源: 中国青年网山东频道  |  作者: 顾一娴  |  责任编辑: 杨霄霄
关键词: 扶贫开发 社会扶贫

文 | 顾一娴

想拿钱去缴税还是捐赠?四川出台新规,将通过减免税收的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深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减免税收的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扶贫。(6月22日 新华网)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党和国家的重要使命。改革开放以来,经过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扶贫开发,我国脱贫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受历史及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限制,贫困面积大、贫困程度深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变,扶贫开发任务依然十分艰巨而繁重,并且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这就需要我们反思扶贫开发的思路和方法,创新思维、创新机制。

扶贫工作不仅仅是政府的工作,更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贫困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致贫原因也是多种多样,因此,消除贫困当然不可能一蹴而就,应该有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会扶贫”。所谓“社会扶贫”,主要是指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事业,从不同角度扩大扶贫资源,提高扶贫工作水平。2014年底,国办印发的我国首个社会扶贫方面的专门文件《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强调,要培育多元社会扶贫主体,大力倡导民营企业扶贫,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扶贫,广泛动员个人扶贫。

“社会扶贫”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作为政府主导的扶贫大格局的重要补充,社会扶贫的优势在于灵活、专业,多元化的“社会扶贫”路径能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让扶贫事业的资金、渠道和力量得以进一步壮大,进而打好新时期扶贫攻坚战。更何况,社会扶贫看重的不仅是财务上、物质上的贡献,更在于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从本质上看,社会扶贫讲的是贡献、爱心和责任,因此对贫困人口而言能感觉到温暖与幸福,并有利于促进不同社会群体和阶层的沟通交流,这比政府扶贫单纯的捐款捐物的意义和价值更大。因此,毫不夸张的说,社会扶贫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

近年来,我国的扶贫事业与时俱进、创新模式,正在吸收各方面资源,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个人正在加入扶贫事业。然而,从总体看,我国的扶贫开发还是主要以政府发动或以政府、部门为主体,眼下尚未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和局面,真正的社会扶贫也还没有充分动员起来。那么,如何调动社会扶贫力量的积极性,从而更为精准、有效地扶贫济弱呢?关键在于搭建制度平台,健全完善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比如四川省此次出台的关于深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就是旨在通过完善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的机制建设,激励更多的单位和有识之士参与扶贫开发。

笔者认为,要挖掘社会扶贫潜力,创新扶贫思维,创新扶贫机制,须要以政府为主体搭建一个更为广阔的扶贫平台来。搭建这样的扶贫平台,当务之急就是要健全各级社会扶贫工作的政策机制,加强对社会扶贫工作的组织引导,尤其是要从创造良好社会氛围,提供好服务等方面入手,加大政策支持,搭好制度平台,这样才能让更多社会力量、富有责任心的公民个人都参与到扶贫工作中来,才能真正汇集成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强大力量。(中国青年网山东频道特约评论员 顾一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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