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扶贫攻坚力度 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

发布时间: 2015-05-22 17:03:48  |  来源: 甘肃日报  |  作者: 张恩和  |  责任编辑: 杨霄霄
关键词: 扶贫攻坚 残疾人家庭 扶贫开发 扶贫贷款 甘肃

残疾人是贫困程度最重的前沿群体,也是扶持难度最大的贫困群体,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硬骨头”和“兜底群体”。我省有187万残疾人,其中农村贫困残疾人有100多万,占全省贫困人口的14.5%。更加重视、倾斜支持残疾人扶贫意义重大。

我省残疾人面临的主要问题

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较大。2012年我省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全国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4.5%;恩格尔系数比全国高出11.5个百分点;残疾人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城镇比全国高出13.6个百分点,农村比全国高出8.4个百分点。

残疾人贫困程度深。一是收入偏少,生活困难。50%以上的贫困残疾人主要靠父母供给和亲友接济。二是住房简陋,条件艰苦。农村残疾人住土坯房、茅草房、窑洞的占残疾人总户数的35%。三是文化生活单调。全省农村残疾人家庭的电视、电话平均拥有量不到45%,不少残疾人没有文化支出和文化活动。

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突出。一是现行社会保障政策标准低,难以稳定保障贫困残疾人的生活。二是政府用于救助残疾人的资金不足,各级政府救济资金普遍短缺。三是部分残疾人家庭贫困十分突出。我省重度残疾、一户多残和老残一体残疾人共50多万,这些残疾人需要家庭成员陪护,造成“一人致残,全家致贫”。

残疾人竞争力差、参与社会能力弱。全省15岁以上残疾人文盲率达42.7%,受过一般劳动技能培训的残疾人仅占40%,身体功能得到恢复或补偿的残疾人只有15%左右,身体功能较弱影响了务工就业和参加生产劳动。

加大残疾人扶贫攻坚力度的建议

一是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全省“1236”扶贫攻坚行动总体规划,并采取特殊优惠政策。各级政府要把残疾人作为重点扶贫对象,在“1236”扶贫攻坚计划制定及实施中,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全面覆盖残疾人,保证残疾人公平分享国家扶贫资源。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针对性优惠扶贫政策,以增强扶贫实效。各级政府要增加残疾人扶贫专项资金和项目,引导鼓励残疾人开展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培植其造血功能,实现自食其力。

二是建立残疾人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紧密衔接的制度安排。建立残疾评定和贫困识别机制,确保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年龄增长和残疾程度变化,实时调整扶贫和社保对象,增强扶贫和社保实效。建立普惠特惠政策落实机制,在确保低保“应保尽保”、医保劳保“全员参加”、救济救助“全部覆盖”等普惠政策落实的同时,大力推动低保、医保、大病救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特惠政策的出台与落实,切实提高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三是加大实施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优先解决贫困残疾人的急需。继续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并逐年提高财政补助标准,争取用3-4年时间基本解决7万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对象扩大到全部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逐步提高,城乡标准实现统一;将特困残疾人生活补助项目制度化,利用福彩等资金,为12万特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为残疾群体搭建安全网。

四是加大残疾人专项扶贫力度,增强针对性扶贫实效。实施好中央彩票公益金康复扶贫贷款贴息项目,每年扶持10个残疾人扶贫基地和100个残疾人种养业大户。实施好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每年扶持20个贫困村开展残疾人种养加项目。组织好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每年培训2万残疾人掌握1-2门实用技术,重点支持各地发展残疾人培训扶贫基地,增强培训能力和扶贫辐射能力。组织好“基层党组织扶残帮扶工程”,按照中组部和中国残联的部署,5年内扶持5000个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致富。积极引进国内外合作项目,广泛实施残疾人助学、康复、就业创业等项目,每年扶持4000名残疾学生稳定就学。

五是拓宽农村残疾人就业渠道,促进家庭稳定增收。继续支持“农家店”和“农家书屋”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就业,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在农村产业发展、农业合作社、外出务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每年组织1万名有一技之长的残疾人在不同岗位就业。

(作者系省残联党组成员、巡视员甘肃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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