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辽宁省64.35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发布时间: 2014-12-30 16:08:46  |  来源: 辽宁日报  |  作者: 佚名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贫困户 扶贫项目 农村贫困人口 辽宁省 移民扶贫

从2014年开始,辽宁省扶贫办将到户扶贫项目、移民扶贫项目、贫困劳动力培训项目和产业化扶贫项目等专项扶贫项目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由各县依照相关要求自主确定扶持项目,逐步实现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四到县”。

以往扶贫政策、标准都由省里确定,县里根据政策、标准把贫困户往政策上套,但由于贫困户的情况千差万别,政策很难与贫困户实际完全匹配。扶贫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后,各县对贫困户进行摸底,根据贫困情况和产生原因,有针对性地确定扶贫措施,制订扶贫项目库,保证了对贫困户的精准扶持。

清原满族自治县湾甸子镇扶贫办主任孙争民打开电脑,在抚顺市数字扶贫管理系统中,全镇1132户贫困户的家庭状况、收入、脱贫措施、帮扶时间、帮扶责任人、帮扶单位等信息一目了然。孙争民说,以往确定扶贫对象不够精准,确定后不进行动态跟踪,三五年登记情况也不变,有可能会出现扶贫项目、政策、资金用在了已脱贫人口身上,而新产生的贫困户有可能被漏掉。

针对这种情况,今年辽宁省扶贫办在全省范围内完善贫困人口的建档立卡工作,准确识别需要扶持的贫困对象,摸清致贫原因,各项扶贫措施均以建档立卡为依据,直接瞄准需要扶持的贫困人口,精准扶贫,让扶贫项目、资金、措施、效益“四到户”。目前,辽宁省已完成了对收入在3200元以下的214万贫困人口的建档立卡工作,全部实现了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档案管理,相关数据录入电脑实现联网运行。

据统计,2014年,省以上财政投入扶贫资金3.74亿元,各市和县财政投入扶贫资金1.9亿元,辽宁省共完成移民扶贫3167户,共有64.35万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脱贫,人均实现收入35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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