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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获悉, “十一五”以来,全省共安排实施扶贫项目8.9万个,涉及全省83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市、区、特区)以及1378个贫困乡镇和12770个贫困村,推动我省累计减少贫困人口646万人。
根据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全省扶贫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十一五”期间,我省农村贫困人口从777.7万人下降到418万人,减少359.7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3.9%下降到12.1%,我省贫困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报告》同时指出,近年来,我省在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部分项目实施质量较差;不少地方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不力,截留或滞留、挤占挪用、贪污侵占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情况时有发生;部分项目启动迟、进展慢、造成资金滞留专户和报账不及时。
《报告》建议,强化扶贫规划,着力提高项目质量;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积极探索扶贫开发的新模式,加大建立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完善绩效评估机制;健全乡镇扶贫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