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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阳光伴我行”
发起机构: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发起时间:2009年
项目简介:
我国约有175万脑瘫患者,其中0-6岁脑瘫儿童约有31万,每年新增4.6万。脑瘫主要表现为中枢性运动障碍及姿势异常,同时可伴有智力、语言、视觉、摄食等多种障碍。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是对脑瘫儿童进行康复训练的基本原则,然而脑瘫儿童行动障碍,缺少助行工具,为康复训练和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偏远贫困地区的脑瘫儿童甚至很少走出家门、享受阳光。
2009年9月16日,我会汤小泉理事长对明门集团设在广东东莞的工厂进行参观考察。在汤小泉理事长的热情感召下,郑钦明董事长决定捐赠1782辆残疾儿童用车。10月16日,我会请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儿童脑瘫科主任吴卫红、小儿康复科主任张琦对明门集团捐赠的样车进行评估。两位主任认为,该车的特点是轻便、可伸缩,属护理型、家庭型用车,适用于3-15岁、体重在80公斤以下的脑瘫、脑外伤、脊髓损伤、进行性肌营养不良、其他伴肢体功能障碍儿童使用,国内还没有出现如此先进的同类型产品,建议将该车定义为“便携式残疾儿童轮椅”。我们也将项目名称定为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明门慈善基金”便携式残疾儿童轮椅项目。
该项目2009年度计划执行后,全国各地残疾人工作者和受助家庭一致反映该轮椅设计精良、质量上乘、使用方便,从实际上减轻了脑瘫儿童及其家庭“出行难、护理难、负担重”问题。由于脑瘫儿童基数大,对轮椅的需求多,各地基金会积极争取更多数量的捐助。明门集团得到反馈信息后,郑钦明董事长决定进行长期捐赠。
2011年,值此项目实施3年之际,我会和明门集团将此项目重新命名为“阳光伴我行”集善明门残疾儿童轮椅项目(简称“阳光伴我行”公益项目),希望能够帮助更多的脑瘫儿童走出家门、享受阳光、通向康复和学习之路,感受人间如阳光般的温暖、美好和大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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