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研究全省藏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等工作

2013年02月18日08:5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扶贫 扶贫攻坚 最低生活保障 低保 甘肃省 藏区发展 

甘肃日报2月18日讯,今天下午,省长刘伟平主持召开省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全省藏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省政府2013年立法计划、残疾人就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

会议指出,制定出台《甘肃省藏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对推进甘肃省藏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市州和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和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好规划,细化完善扶持政策和措施,确保规划取得实效。要密切协作,进一步加大对藏区的扶持力度,不断提升甘肃省藏区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能力。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做好立法工作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省政府及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全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要高度重视和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健全完善政府立法项目草案起草工作的协调机制,在起草、审查法规规章草案的过程中,多听取群众的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开门立法,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要严格执行立法计划,确保立法计划项目如期、全面、高质量完成。

会议指出,制定《甘肃省残疾人就业办法》是省委、省政府重视民生、关心困难群体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多种形式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稳定扩大残疾人集中就业规模。要落实好残疾人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动员,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调动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

会议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证的管理程序,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排污行为的监管,确保其按照排污许可要求依法排污。要建立健全排污许可证公示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加强对排污行为和执法部门的监督。

要加大宣传力度,使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环境执法人员熟知排污许可的相关内容,营造规范排污行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环境。

会议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修订《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十分必要。《办法》下发后,省直有关部门要指导市州政府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加强协作,强化监督,确保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要完善操作办法,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加大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审批结果公平公正。要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日常服务,切实做到准确发放,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甘肃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