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扶贫开发工作考核主要指标

2012年08月09日16:1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印发 工作任务 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贯彻落实 纲要 目标任务 中央组织部 国家机关 农村 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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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部扶贫开发工作考核主要指标

 

序号

考核内容

指标名称

计分条件

取值范围

计分

数据来源

一、组织领导情况

27

 

1

扶贫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主要考核各省考核年度,政府对扶贫工作的重视程度,落实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情况。分六项指标:

 

 

6

 

 

1.1

省政府常务会、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或省委、政府主要领导是否专门研究过扶贫开发工作

1

1

各省上报

0

 

1.2

是否召开了省级扶贫开发工作会议

省委、省政府或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的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得1分,省扶贫办召开的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得0.8

0.8-1

1

各省上报

0

 

1.3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是否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过工作

1

1

各省上报

0

 

1.4

是否将部队参与扶贫开发纳入省级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并建立了长效机制

1

1

各省上报

0

 

1.5

是否将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纳入省级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指标体系

1

1

各省上报

0

 

1.6

是否将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1

1

各省上报

0

2

省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情况

考核年度省本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增幅(百分点)

省本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增幅高于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增幅3个百分点者得3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增0.5分,最高分为5分;每降1个百分点减0.5分,最低分为0

0-5

5

各省上报

3

调动各种资源参与扶贫开发情况

主要考核各省考核年度,整合资源、调动行业、社会力量以及动员省直部门参与扶贫开发的情况。分五项指标:

 

 

14

 

 

3.1

本省行业部门资金投入连片特困地区1和重点县2的增长率(%)

本省行业部门投入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或重点村(乡)资金增长率达到15%者得3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1分,最高分为4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2

0-4

4

各省上报

负增长

0

 

3.2

本省动员社会扶贫资金投入连片特困地区和重点县的增长率(%)

本省动员社会扶贫资金投入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或重点村(乡)增长率达到15%者得3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1分,最高分为4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2

0-4

4

各省上报

负增长

0

 

3.3

省直机关参与定点帮扶单位占比(%)

占比在90%者得1.6分,每提高2个百分点增0.1分,最高分为2分;每低2个百分点减0.1分,最低分为0

0-2

2

各省上报

 

3.4

东西扶贫协作投入增长率(%)

东西扶贫协作投入增长率达到10%1.6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2分,最高分为2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3分,最低分为0

0-2

2

 

3.5

是否在中央主要媒体上宣传扶贫开发工作

达到5篇(次)者得1.5,每多增1()0.1,最高分为2;每少增1()0.2,最低分为0

0.7-2

2

各省上报

0

4

机构建设情况

是否建立了稳定的扶贫工作机构

扶贫机构为省党委、政府直属机构或直属事业单位者得2分;属党委、政府其它部门内设机构者得1.8

1.8-2

2

各省上报

0

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42.5

 

5

减缓贫困

主要考核各省考核年度减贫成效。分三项指标:

 

 

21

 

 

5.1

贫困人口变化率(%)

按贫困人口变化率在区域内排位,最高分为8分,每降一位减少0.8

4-8

8

国家统计局

 

5.2

连片特困地区和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连片特困地区和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达到本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100%者得4分,每超出0.1个百分点增0.1分,最高分为8分;每降低0.1个百分点减0.2分,最低分为0

0-8

8

国家统计局各省级调查总队或省统计局

 

5.3

连片特困地区和重点县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率(%)

区域内自高到低排位,最高者得5分,每降一位减少0.5

2.5-5

5

国家统计局各省级调查总队或省统计局

6

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情况

主要考核各省考核年度,连片特困地区和重点县水、电、路、房等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情况。分五项指标:

 

 

9.5

 

 

6.1

安全饮用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增加幅度(百分点)

安全饮用水人口占比在90%以上者得2

2

2

国家统计局各省级调查总队或省统计局

上一年度安全饮用水人口占比在60%以下且增幅达到4个百分点者得1.4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3分,最高分为2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5分,最低分为0

0-2

上一年度安全饮用水人口占比在60%及以上且增幅达到3个百分点者得1.4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3分,最高分为2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5分,最低分为0

0-2

 

6.2

通畅行政村的增长率(%)

行政村通畅率已达到100%者得2

2

2

交通运输部

上一年度通畅行政村占比低于90%且增长率达到3%者得1.6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4分,最高分为2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4分,最低分为0

0-2

上一年度通畅行政村占比高于90%且增长率达到2%者得1.6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4分,最高分为2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4分,最低分为0

0-2

 

6.3

通达客运班车村的增长率(%)

100%行政村已通客运班车者得1.5

1.5

1.5

交通运输部

上一年度通达客运班车行政村占比低于90%且增长率达到3%者得1.2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3分,最高分为1.5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3分,最低分为0

0-1.5

上一年度通达客运班车行政村占比达到及高于90%且增长率达到2%者得1.2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3分,最高分为1.5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3分,最低分为0

0-1.5

 

6.4

无房户或住危房农户的下降率(%)

没有无房户或住危房农户者得2

2

2

各省上报

上一年度无房户或住危房农户占比在10%及以上且减少率在3%者得1.6分,每多减1个百分点增0.3分,最高分为2分;每少减1个百分点减0.4分,最低分为0

0-2

上一年度无房户或住危房农户占比在10%以下且减少率达到2%者得1.6分,每多减1个百分点增0.5分,最高分为2分;每少减1个百分点减0.5分,最低分为0

0-2

 

6.5

无厕所农户的下降幅度(百分点)

没有无厕所农户者得2

2

2

国家统计局各省级调查总队或省统计局

上一年度无厕所农户占比在10%及以上且下降幅度在4个百分点者得1.6分,每多降1个百分点增0.4分,最高分为2分;每少降1个百分点减0.4分,最低分为0

0-2

上一年度无厕所农户占比在10%以下且下降幅度在2个百分点者得1.6分,每多降1个百分点增0.5分,最高分为2分;每少降1个百分点减0.5分,最低分为0

0-2

7

基本公共服务条件改善情况

主要考核各省考核年度连片特困地区和重点县教育、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条件的改善情况。分六项指标:

 

 

10

 

 

7.1

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的增长幅度(百分点)

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0%及以上者得2

2

2

各省教育    统计报表

上一年度毛入园率增长率的增幅达到3个百分点者得1.6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3分,最高分为2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3分,最低分为0

0-2

 

7.2

义务教育辍学率降低幅度(百分点)

义务教育辍学率低于或等于0.6%者得2

2

2

教育部

义务教育辍学率在0.6%以上且降幅达到0.1个百分点者得1.6分,每多降0.1个百分点增0.3,最高分为2分;每少降0.1个百分点减0.4,最低分为0

0-2

 

7.3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的增长幅度(百分点)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及以上者得2

2

2

各省教育    统计报表

上一年度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在75%以下且增幅达到3个百分点者得1.6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3分,最高分为2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3分,最低分为0

0-2

上一年度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在75%及以上且增幅达到2个百分点者得1.6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3分,最高分为2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3分,最低分为0

0-2

 

7.4

有合格卫生室村的增长率(%)

100%村有合格卫生室得1

1

1

国家统计局各省级调查总队或省统计局

有合格卫生室村的增长率达到2%者得0.8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1,最高分为1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3分,最低分为0

0-1

 

7.5

有合格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村的增长率(%)

100%村有合格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得1.5

1.5

1.5

国家统计局各省级调查总队或省统计局

有合格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村的增长率达到2%者得1.2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3分,最高分为1.5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5分,最低分为0

0-1.5

 

7.6

有合格文化活动室村的增长率(%)

100%村有合格文化活动室得1.5

1.5

1.5

国家统计局各省级调查总队或省统计局

有合格文化室村的增长率达到3%1分,每多增1个百分点增0.3分,最高分为1.5分;每少增1个百分点减0.3分,最低分为0

0-1.5

8

金融服务

连片特困地区和重点县贷款余额的增长率(%)

区域内自高到低排位,最高者得2分,每降一位减少0.3

0.5-2

2

国家统计局各省级调查总队或省统计局

三、扶贫工作实施情况

9

 

9

整村推进

年度整村(乡)推进实施规划编制情况

按要求编制了年度整村()推进实施规划者得2分;基本按要求编制了年度整村(乡)推进实施规划者得1

1-2

2

各省上报

没有编制年度整村()推进实施规划者得0

0

10

产业发展

扶贫对象参与当地产业发展的比重(%

区域内自高到低排位,最高者得5分,每降一位减少0.5

2.5-5

5

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

11

技能培训

参加各种职业技术培训劳动力的增长率(%)

区域内自高到低排位,最高者得2分,每降一位减少0.3

0.5-2

2

国家统计局各省级调查总队或省统计局

四、扶贫工作管理情况

21.5

 

12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考核年度各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结果

实际得分=10*考核分/100

10

10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

13

贫困人口瞄准

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得到扶贫项目或专项扶贫资金扶持的比率。分两项指标:

 

 

6.5

 

 

13.1

得到项目扶持的扶贫对象比重(%)

得到扶持的扶贫对象比重达到50%者得2.5分,每提高2个百分点增0.15分,最高分为3.5

2.5-3.5

3.5

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

比重达到30%者得1.5分,每提高2个百分点增0.1分;每低1个百分点减0.2分,最低分为0

0-2.5

 

13.2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到户比重(%)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户比重达到30%者得2.6分,每提高5个百分点增0.15分,最高分为3  

2.6-3

3

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

比重为20%者得2.1分,每提高2个百分点增0.1分;每低1个百分点减0.2分,最低分为0

0-2.6

14

日常工作评价

是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得5分,根据完成情况按比例扣减直到0分为止(每年由国务院扶贫办根据工作重点,确定和公布日常工作考核范围、内容和标准)

0-5

5

国务院扶贫办

15

增分指标

主要考核各省在考核年度扶贫工作中制度、机制创新情况。分两项指标:

 

 

8

 

 

15.1

以省委或政府名义出台扶贫开发专门政策或文件

3

3

各省上报

0

 

15.2

扶贫工作方法和管理措施创新

有重大创新

5

5

各省上报

有所创新

3

没有创新

0

16

减分指标

主要考核各省在考核年度,在扶贫开发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等情况

 

 

8

 

 

16.1

重大违规违纪

被审计、纪检等部门查出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或被媒介披露,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并被核实的问题;工作中存在恶意弄虚作假的

5

5

纪检、审计报告、财政部等

 

16.2

一般违规违纪

被审计、纪检等部门查出的一般违规违纪问题,或内部资料或媒介披露,并被核实的问题;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的

3

3

纪检、审计报告、财政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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