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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在线消息(记者谭铮)广东省人民政府7日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广东省从2012年起每年设立1亿元人民币专项资金,资助本地生源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顺利入学。
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江海燕在会上介绍说,自2007年中国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制作政策体系的意见》以来,广东省已建立了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基本实现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政策目标。为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资助政策,广东省财政安排5000万元人民币,并从“6·30广东扶贫济困日”社会慈善捐赠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人民币,共计1亿元人民币的省级专项资金,用以资助本地生源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顺利入学。
鉴于目前中国在高等教育阶段已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学明表示,广东省此次设立的专项基金为动态基金,每年的余额可自动划拨至下一年:“这1亿元是动态的,就是今年没用完,可以转到明年。按照(广东)省的要求,将成立‘大学生扶贫助学、助困基金会’。该基金会在扶贫济困日内当作一个项目,向社会筹款。另外,这1亿元用于大学生入学后,省教育厅根据各个大学上报的通过‘绿色通道’进来的学生,通过甄别确认后,给予他一个学期或一学年的学费减免。免完后,再根据学生个人意愿,由学生个人决定是否申请助学贷款。基金会的费用用于免除的学费,不再计算入学生的助学贷款。”
据了解,2007年至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校共有8887名大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发放奖励资金7100余万元人民币;有16.4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励志奖学金8.2亿元人民币;有72万多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发放助学金月17亿元人民币。自2007年起,共有3031名国外留学生、15839名港澳台学生获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