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6万农村离任“两老”获生活补贴

2012年07月03日16:5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农村 两老 社区居委会 补贴 2010年 村党支部书记 2009年 2005年 县级财政 村委会主任

中新网南昌7月3日电(记者王剑)中新网记者3日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该省财政今年下拨6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全省农村离任“两老”人员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生活补贴。

据了解,江西省2012年度农村离任“两老”人员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生活补贴共6000万元。其中,农村离任“两老”人员生活补贴3000万元,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生活补助3000万元。2011年已提前下拨4801万元,近期下拨1199万元,截止目前已全部发放完毕。

农村离任“两老”是指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累计满10年,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离任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是指在职在岗的居委会工作人员。

据了解,农村离任“两老”人均每年可获补助800至1000元,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人均每年可获补助1300余元。补贴经费由县级财政和民政部门采取银行代发形式,直接发给个人。

据了解,江西省目前共有3114名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和16911名农村离任“两老”人员受益。

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省分别从2005年和2009年开始发放离任“两老”人员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生活补贴,并于2010年合并实施。从2010年到2012年共发放1.7亿元生活补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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