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新华网长春5月22日专电(记者 张颖)记者从吉林省政府了解到,吉林省今年提高了扶贫标准,确定为2800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国500元。
据了解,吉林省贫困人口超过240万人,脱贫任务十分繁重。部分初步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每年有近百万受灾群众需要临时救济。此外,还有相当数量的残疾人、五保老人、孤儿和优抚对象需要救助。
吉林省省长王儒林说,提高扶贫标准主要目的是扶持更多的贫困人口加快脱贫致富。“充分发挥民政工作保底作用,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以及新增困难群体等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记者了解到,目前吉林省城乡低保对象及低保边缘家庭、低收入家庭已全部纳入制度性保障,覆盖全省近200万人,占总人口的7.3%。吉林省连续5次提高低保补助标准,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分别增长1.3倍和2.3倍。同时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和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