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今年扶贫标准为2800元高于全国标准

2012年05月22日14:1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低保 贫困人口 人均纯收入 农村五保 救助制度 王儒林 农民 低收入家庭 物价上涨 民政工作

新华网长春5月22日专电(记者 张颖)记者从吉林省政府了解到,吉林省今年提高了扶贫标准,确定为2800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国500元。

据了解,吉林省贫困人口超过240万人,脱贫任务十分繁重。部分初步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每年有近百万受灾群众需要临时救济。此外,还有相当数量的残疾人、五保老人、孤儿和优抚对象需要救助。

吉林省省长王儒林说,提高扶贫标准主要目的是扶持更多的贫困人口加快脱贫致富。“充分发挥民政工作保底作用,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以及新增困难群体等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记者了解到,目前吉林省城乡低保对象及低保边缘家庭、低收入家庭已全部纳入制度性保障,覆盖全省近200万人,占总人口的7.3%。吉林省连续5次提高低保补助标准,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分别增长1.3倍和2.3倍。同时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和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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