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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11年度贫困残疾大学生救助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从现在开始到9月初,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向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
“今年,贫困残疾大学生救助的对象不仅仅是残疾人大学生,残疾人子女上大学也可以享受救助。”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外,救助对象还需满足一些条件:为本省生源,持有本省县级以上残疾人证,家庭生活贫困。”
据介绍,救助分为一次性救助和学年救助,一次性救助对象为新考入高等特殊院校、普通高等院校、专科院校招录的本省残疾大学研究生、本科生、专升本、专科生以及取得毕业证书的残疾人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年救助对象为在校残疾大学生。
对新录取的残疾大学生一次性救助标准为:大专生1000元、本科生1500元、研究生2000元;自考毕业生一次性救助标准为:大专1500元,本科2000元。学年救助标准为从第二学年起每年500元。
目前,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从现在开始到9月初,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们可向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
申请时,申请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高等院校新生入学通知书、自学考试毕业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特困户相关证明(包括: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其他证明贫困的材料等),并填写《安徽省救助贫困大学生审批表》。
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救助资金将于10月中旬通过银行卡直接发放给申请者本人。 潘昊 本报记者 李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