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将随物价上调

2011年04月25日14:3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物价上涨 社会救助 价格指数 低收入群体

本报讯 据江西省发改委透露,为了缓解物价上涨给低收入群体生活带来的影响,江西将针对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发放物价补贴和适当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标准。根据规定,月同比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3%时,所在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发放物价补贴。当月同比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回落到3%以下时,即停止联动。与此同时,上年度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3%时,江西各地也将及时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启动联动机制发放物价补贴的当月,江西将向补贴对象一次性补发前3个月的金额,以后按月发放,直至停止。

(证券之星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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