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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贵州频道2月18日电(李觅)贵阳市对贫困精神病人住院治疗实行补助政策一年来,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已向贫困精神病人发放住院补助35万余元,各区县残联共发放补助26万余元,共使439名贫困精神病患者从中获益,基本实现了零负担住院康复。
根据贵阳市残联下发的《贵阳市贫困精神病人住院补助管理规定》,对参保参合的精神病患者,其住院治疗费用按参保参合规定报销后,自费部分分别由市(区、县)残联补助和医院减免;对未参保参合的患者,其住院治疗费用由市(区、县)残联补助一部分、患者家庭承担一部分(无力承担的家庭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残联补助)、医院减免一部分。
据统计,贵阳市共有各类精神病患者1.6万多人。在现行医疗收费制度下,每位精神病患者每月最少需支付2400元至2800元的治疗费用。根据补助办法,在按照参保参合规定报销1680元后,市级残联及各区(市县)级残联分别另外补助300元和250元,医院也根据病人用药治疗情况给予相应补助。
贵阳市精神病人亲友协会主席李志庆说,"这种运行模式是相对不发达地区解决精神病人住院难的有益探索,也是对现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