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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吴亚东通讯员杨媛媛饿了伸手就要、困了在大街上躺下就睡,在人生美好的青少年时期,流浪儿童却以这种方式经历着成长。近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市第18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石岩认为,由于流浪儿童年龄太小,缺乏主动求助的自主性,所以应建立针对流浪儿童的强制救助制度。
石岩说,现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对流浪、乞讨人员以自愿接受救助取代强制性的收容遣送,无疑是我国法制建设中的重大进步,但对流浪儿童而言却有缺陷。
石岩认为,应完善现有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建立流浪儿童救助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安、城管、民政、共青团等组织在流浪儿童救助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以强制性的执法手段,对流浪儿童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的生存权。
石岩还建议,应由政府建立失踪儿童的信息库,帮他们找到自己的家。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