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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贫困高中生资助体系
资助面占在校生20% 每生每年1500元
本报讯(记者 周红松)日前,记者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为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河北逐步建立了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与中央共同设立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每生每年将获1500元资助,资助面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
据悉,该项资助制度实施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生。此外,各普通高中还将建立学费减收和免收制度,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的经费专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等。
《中国教育报》2011年1月20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