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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本报11月22日讯 今天从市残联获悉,今年全市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救助工作已完成。市残联认真摸底,逐级审核,严把救助关口,做到了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得到救助,全年投入救助资金169.92万元,救助及奖励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1059人。
自2003年开始,我市不断加大对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救助力度,每年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进行救助。救助对象主要针对济南生源,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家庭生活困难并持有民政部门制发的《城市居民(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救助标准为: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每人每年补助住宿费200元,接受普通中等教育和职业中等教育阶段学生每人每年救助600元,专科生每人每年救助2000元,本科生每人每年救助2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救助3000元。
2008年,我市又进一步扩大了市级救助范围,凡经高等院校统招并被录取的本科以上学历贫困残疾学生及被“211”工程大学录取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统一由市残联实施救助,并要求各县(市)区残联保证在学生暑假开学后和新生入学前,把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