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社会救助由生存救助拓展到生产生活

2010年09月26日17:1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救助制度 社会救助制度 社会救助机构 农村医疗救助 湖南湘潭 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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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社会救助拓展到群众生产生活领域

经过十多年的艰难探索,湘潭市初步建立健全了为困难群众服务的社会救助体系,较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但湘潭市委、市政府在调研中发现,这一问题解决以后,困难群众因身患重病无钱医治等基本医疗问题,又提上议事日程。

今年上半年,湘潭市在总结以往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推出面向困难群众的“五位一体”医疗救助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政府买单;率先在湖南对全市五保户门诊治疗和住院治疗实行基本医疗费用全免,由新农合基金和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统筹解决;向患有重特大疾病的困难群众发放门诊医疗救助卡。针对困难群众的不同类型,进一步建立完善即时申助、动态救助、分类施助的长效机制,做到救助与扶贫相结合,救助与就业相结合,救助与医疗相结合,救助与教育相结合,救助与维权相结合,尽可能满足不同对象的需求。全市第一批筹措了3000万医疗救助、临时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铺底资金,加上政府调剂的专项资金,可以惠及20万困难群众。

这种以资助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等五种医疗救助方式为一体的救助制度,得到困难群众一致叫好。在湘潭市六医院采访时,正在住院治疗的湘潭县响水乡农民傅伏全连声称赞政府又为像他这样的困难群众办了一件大好事。今年66岁的傅伏全20多天前因患脑动脉硬化住进了医院,这些天共花去医药费近4千多元。傅伏全说,以前村民患了这种病,根本治不起,只好硬撑着。这次他真是赶上好时光,医药费全部由政府出,可以说政府救了他一条命。

记者了解到,5月31日至8月底,作为湘潭首家启动的定点医疗救助机构,市六医院已接收住院对象152名,救助对象住院期间享受到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共计45万元。

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是社会救助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湘潭市在进行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的同时,将社会救助建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轨道,率先在湖南将社区低保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率先在全省出台城市低保操作规程,率先在湖南建立低保队伍管理服务网络机构,实行城市低保年审和公示制度,实行城市低保金银行社会化发放,并将农村五保供养纳入财政预算。

健全的救助工作网络、专业的救助工作队伍是将社会救助工作落到实处的必要条件。湘潭市大力加强社会救助基层工作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机构。湘潭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健全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四级救助工作网络,工作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较好地解决了基层社会救助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的问题。今年4月,湘潭市成立了城乡低收入家庭核对中心,标志着湘潭作为全国首家将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机构纳入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范畴的城市,真正实现了有机构办事、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副部长罗平飞在考察湘潭市社会救助工作后认为,湘潭市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特别是临时社会救助工作在全国起步早、规范好,实现了社会救助体系的全覆盖。他希望湘潭市进行更多的探索,为全国创造更多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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