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因见义勇为致家庭贫困者每月可领资助金

2010年09月14日17:0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资助金 家庭困难 贫困者 扶贫 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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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9月14日消息:9月13日上午,济阳县太平镇秦一村农民刘乐成到银行,喜滋滋地取出200元钱。作为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他每月都可以领取由省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的爱心资助金,这成为这个贫困家庭的重要经济支撑。我省共有87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像刘乐成一样受益于爱心资助金。

作为一名普通农民,刘乐成有一颗行侠仗义之心,多次在乡亲们的生命财产遭受威胁时挺身而出。2008年底,刘乐成在与一名盗贼搏斗的过程中受伤,胃部被刀穿透,肠子被刺穿4个洞。因为这次见义勇为之举,他分别被济南市委、市政府和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获得济阳县委、县政府的一次性重奖。但是,伤愈之后刘乐成常年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这给他的家庭生活带来很大影响,本来就不宽裕的家庭更加捉襟见肘。今年年初,刘乐成高兴地得知,自己获得了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设立的“爱心账户”资助,每个月都可以领到200元资助金,原来的后顾之忧烟消云散了。

因见义勇为受伤导致家庭贫困,英雄“流血又流泪”现象曾受到社会普遍关注。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切实倡导见义勇为精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自2006年开始设立“爱心账户”,对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及其家庭进行专项资助,每个家庭每月最高可获400元资助。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每两年在全省摸底调查一次,并分别通过市和县(区)综治办、基金会核实确定资助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截至目前,我省共有87名省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获得此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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