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救助3600余名贫困残疾儿童

2010年09月06日15:0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残疾儿童 贫困残疾儿童 救助对象 贫困证明 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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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文秀为 实习生 张燕)9月3日,记者从山西省残联了解到,今年我省继续实施“国家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对3600余名贫困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

据介绍,救助对象必须有山西籍户口,年龄要严格控制在6岁以下(即2004年1月后出生),其中肢体残疾(脑瘫)儿童矫治手术年龄可放宽到 14岁以下(1996年1月后出生);需有明确的医院诊断证明,有康复潜力和迫切的康复需求;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残疾儿童优先获得资助。

山西省残联要求各市、县残联在搞好0-6岁残疾儿童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在定点康复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协助下,确定国家和省级救助项目的救助对象。对适合康复的救助对象,由县级残联或定点康复机构指导家长(或监护人)填写《项目审批表》,连同救助对象户口本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家庭贫困证明、医院诊断证明一式3份报县级残联,县级残联审核盖章后报市残联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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