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截至5日,根据各县(市)区上报人数,济南市确定341名刚刚考入大学本科的低保家庭学生将领取每人4000元的教育救助金。这也是济南市首次大规模对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本科新生实施入学救助。
在高考结束后,今年6月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就联合发文,规定济南市城乡居民常住户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可以申请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凡符合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者,每人一次性救助不低于4000元。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
享受教育救助的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领取救助金后无故不按时入学的,应当追回其领取的救助金。对于低保家庭子女考入的是专科(高职)或高中的情况,济南市规定各县(市)区可自行确定和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所需资金由县(市)区负责解决。每年8月20日前,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救助申请。“诚信”仍是学子们领取教育救助金的基本要求。在各县(市)区上报的人数中,经市民政局审核不符合救助标准的6人予以清退。市民政局表示,申请人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来骗取教育救助金的,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取消其救助资格,追回救助资金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其录取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