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播放位置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获悉,今年,我省在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所有行政村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将于年底完成试点任务。2011年向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逐步推开。
据了解,农村低保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费用确定,扶贫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1196元。(记者黄小路 信息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