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费结算
项目承办医院经费:项目承办医疗机构经费结算由三部分组成,即李嘉诚基金会资助资金、民政部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城镇医疗保险机构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部分费用。
1、考虑到城镇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有关规定和报销程序,李嘉诚基金会资助资金根据项目承办医院承诺的手术量按季度预拨手术费用;而后由项目办公室按照承办医院在信息系统中录入的实际完成手术量,按季度进行结算。具体程序和要求按《西部贫困家庭疝气儿童手术康复计划项目工作手册》和《财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民政部门根据项目承办医院完成的手术量,从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按每例患者至少补贴300元拨付给项目承办医院。结算周期由民政部门与项目承办医院共同协商确定。
3、城镇医疗保险机构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按照当地的有关规定给予报销;或根据省级民政部门与卫生部门共同协商的内容执行。
4、省级民政部门工作经费,项目办公室按照每例患者150元的标准,根据每季度上报的筛查患者数量进行拨付。
六、保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机构职责。“疝气手术康复计划”项目的具体执行、信息系统管理、资金拨付由项目办公室承担。各地省级民政部门要完善患者的病案资料登记,妥善保存患者病案资料和相关证明,同时应与卫生部门、项目承办医院、城镇医疗保险机构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相互协作,共同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疝气患儿得到及时的治疗和资金的到位。项目承办医院要保障足够的病房和医疗技术力量,有力保证治疗的效果和质量。按照项目规定向项目办公室报送《项目承办医院承诺书》和《项目承办医院申请书》(附件3、4)。
2.做好项目宣传,扩大社会知名度。各地应通过当地的新闻媒体对“疝气手术康复计划”在当地的启动和进展情况进行报道宣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相关机构应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结合自身优势,精心组织各种宣传活动,扩大项目的社会知名度,使社会公众广泛了解“疝气手术康复计划”,努力将“疝气手术康复计划”项目做成品牌。
3.实现项目信息化、数字化、程序化管理。项目办公室拟搭建专门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实现项目申请、数据呈报、信息统计的数字化管理,简化项目程序,提高实施效率。各省级民政部门和项目承办医疗单位在审核申请、安排检查、手术医疗等各个阶段,要及时录入受助患者信息,协助项目办公室做好信息系统的维护及数据管理工作。
4.加强监督检查,促进项目规范化管理。在“疝气手术康复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民政部将会同李嘉诚基金会对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以确保项目顺利开展,保证各项资金到位和有效使用,同时会适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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