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8月28日讯近日,财政部公布了2008年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情况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信息显示,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彩票公益金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按50:50的比例分配。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之间,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其中,从2008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中央集中的即开型彩票公益金,全部用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方留成的彩票公益金,由省级财政部门商民政、体育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
按照以上政策,2008年发行销售彩票筹集的彩票公益金,中央与地方当年分别收缴入库1516394万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83号),自2008年1月1日起,彩票公益金纳入基金预算管理。由于在彩票公益金纳入基金预算管理以前,年度支出一般根据“当年筹集,隔年使用”的原则安排,因此,2008年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收入,还包括从中央财政专户转入中央总金库的2007年筹集的1713845万元。两项合计,2008年中央集中分配的彩票公益金3230239万元。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2008年分配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1887009万元,用于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分配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943504万元,加上2007年以前年度累计结余结转2008年安排的251617万元,共1195121万元,用于国务院批准的社会公益事业,由使用彩票公益金的部门或单位向财政部提出申请,经财政部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管理;
分配给民政部157251万元,按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宗旨,由民政部安排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有特殊困难及遭受自然灾害等人群服务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受助对象直接受益的项目;
分配给国家体育总局157251万元,由国家体育总局安排用于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等体育事业;
2008年下半年中央集中即开型彩票公益金85224万元,全部用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范筱 据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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