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广大共产党员积极响应中央号召,自愿踊跃缴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共有4550多万名党员自愿缴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97.3亿元,其中我省有74.9万名党员自愿缴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1.24亿元。
兰州12月27日消息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分配甘肃省10亿元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我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数量仅次于四川省,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甘肃灾区的关怀和支持。
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浩,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专门就管好用好10亿元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作出重要批示。
陆浩在批示中指出,中央组织部从全国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中安排我省10亿元资金,帮助我省灾后重建工作,充分体现了中央和全国广大共产党员对我省地震灾区的极大关怀和支持。我们一定要管好用好这笔资金,使这笔凝聚全国党员爱心的10亿元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在我省灾后重建中发挥好作用,让中央满意,让全国党员放心。按照中央要求,发改部门要抓紧做好“特殊党费”重建项目的立项编制上报和组织实施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的划拨管理工作。纪检机关、组织、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徐守盛在批示中指出,在我省地震灾区重建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安排我省10亿元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使用好这笔资金意义重大,责任重大,相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这笔资金,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当前,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负责做好牵头工作,发改部门要抓紧做好重建项目的立项审查和汇总工作,财政部门要严格资金管理和划拨,纪检机关、组织、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有关市县要明确专人负责,按照招投标的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选好施工队伍和监理队伍,抓好重建项目实施工作。
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凝聚着全国共产党员的殷殷爱党情,蕴含着全国共产党员对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不变的誓言与责任。为保证10亿元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的使用安全和效益,省上专门成立了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监督工作小组,将对“特殊党费”管理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并适时向党内和社会进行通报,确保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用得其所,让中央放心、让群众满意。(祖党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