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执行标准
第一类 住房毁损最高可补3.5万
分1—2人户、3人户、4人户及以上三种情况:
最低收入家庭补助为:2.7万—2.9万、3万—3.2万、3.3万—3.5万。
低收入家庭补助为:2.4万—2.6万、2.7万—2.9万、3万—3.2万。
一般收入家庭补助为:2.1万—2.3万、2.4万—2.6万、2.7万—2.9万。
高收入家庭可根据其收入水平和家庭人数适当补助0.5万—1万。
第二类 加固住房补助按栋发放
对因灾受损需除险加固住房的城镇受灾家庭,成都市也将给予适当补助。政府以户确定资金补助标准,按栋发放补助资金,由房屋所有权人以栋为单位统一实施加固工作。
受损住房按受损程度分为轻微损坏、中等破坏、严重破坏三种类型,分别补助0.1万—0.3万、0.4万—0.5万和0.6万—0.8万。轻微损坏中不需加固修复即可使用的住房,可不予补助。
第三类 三无家庭提供终身免费住房
城镇低保家庭中的“三无”家庭,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的家庭,住房因灾毁损的,由地方政府提供40平方米左右住房供其终身免费居住,不再予以资金补助。对因灾造成的“三孤”人员(孤老、孤儿、孤残)不单独重建住房和资金补助,通过纳入福利院、敬老院统筹解决,政府按人均3.5万元的标准补助给福利院、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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