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从中国国际扶贫中心获悉,按照中国官方贫困标准衡量,从1978年到2007年,中国农村尚未解决温饱的绝对贫困人口数量已从2.5亿下降到1487万,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由30.7%下降到1.6%。
中国国际扶贫中心数据显示,从2000年到2007年,温饱问题已解决但发展水平依然较低的低收入贫困人口的数量从6213万减少到2841万,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相应地从6.7%下降至3%。
贫困地区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显著改善,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大幅提高。全国扶贫开发重点县通公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电话行政村比例分别达到了99.1%、98.3%、97.5%和92.1%;7至15岁儿童的在校率达到95.3%;农户家庭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的比重降至12.3%;拥有乡村医生或卫生员的行政村比例达74.9%;有安全饮用水农户的比例增至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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