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的消息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新时期解决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一项新的举措。我省自2001年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以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共投入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专项资金9.1亿元,对全省12个市(州)73个县(市、区)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20.8万人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其中自2004年被国家列入易地扶贫搬迁试点省份后,2004、2005、2006年连续三年国家补助资金和搬迁规模居全国开展此项工作之首)。
六年来,共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30.2万亩,衬砌渠道1033.5公里,修建河堤142.4公里,建养畜暖棚和日光温室4万座,使安置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搬迁群众在基本摆脱靠天吃饭的同时,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拓宽了搬迁群众增收渠道;共新建、改扩建乡村道路1471.7公里,建人饮工程355处,架设农电线路1326.9公里,改扩建学校8.6万平方米,改扩建卫生所1.3万平方米,有效解决了搬迁群众行路难、吃水难、看病难、子女入学难等问题,并加快了人流、物流和信息流,为农副产品“走出去”和生产生活资料“走进来”打开了便捷的通道;新建砖混(木)结构住宅4.6万户309万平方米,有效改善了搬迁群众的居住环境,结合“一池三改”建沼气池3万座,改变了农民传统的生活方式;结合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退牧还草等生态工程,对生活在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退牧还草工程禁牧区等生态位置重要地区的7万多群众实施了生态移民,减轻了林(牧)区压力,增强了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为保障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目前,在已经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20.8万人中,有近8万人已彻底摆脱了贫困向小康迈进,有6万人已基本摆脱贫困,剩余的6.8万人正步入摆脱贫困之路。
2007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地区〔2007〕1528号文下发了《易地扶贫搬迁“十一五”规划》。按照《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十一五”期间,国家计划投资75亿元,对西部地区10省(区、市)的150万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为进一步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提供了资金和政策保障。
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的任务十分繁重,目前,全省农村还有贫困人口447万人,按照《甘肃省“十一五”以工代赈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全省还有82万贫困群众生活在自然条件特别严酷的石山区、深山区、高寒阴湿地区、林缘区和极端干旱山区等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需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十一五期间”,我省将继续紧抓国家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力度这一政策机遇,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改善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为根本出发点,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有计划、分步骤地力争对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30万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为加快我省小康建设步伐,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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