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小额反担保门槛降低,个人贷款也由以前的2万上升到5万。我省日前下发通知,在资金规模,调动银行、社区积极性等方面重点突破,力图破解全民创业的资金难题。
恶意逃债取消扶持
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机构可实行5人联保形式并由经办银行直接发放贷款。下岗失业人员或其亲友的房屋(两证齐备)、汽车、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或有价证券,经社区和承贷金融机构共同评估,可作为抵(质)押品。
第三人反担保对象,可由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扩大到经济效益较好的内资企业,和有一定规模的外资企业中层以上干部级科室人员。
如何防止贷款风险?街道(乡镇)和社区、担保机构、经办银行要加强与贷款人的联系,对贷款的用途、资金的流向、产生的效益以及经营状况和按期还贷能力进行分析检查,对贷款人按期还贷的基本情况在社区内公示,对可能出现的贷款风险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对恶意逃避债务的贷款者,取消其享受的所有扶持政策并收回《再就业优惠证》。
下岗人员“捆绑”贷款
“当前最急需解决的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据介绍,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具有一定市场前景,获贷后辐射带动作用大、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好,贷款风险也要小得多。除做好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发放以外,在贷款规模上,对个人的贷款金额上限也由2万上升为5万,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小企业,可按其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下岗失业人员的数量和每人5万元以内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
此外,政策还规定,对创建信用社区成效显著、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达到90%、93%、96%以上的信用社区,分别按当年实际到期贷款回收额的1%、2%、3%给予奖励;对当年回收率达到90%的经办银行,按其实际发放贷款金额的0.5%给予手续费补贴。作者:侯林利 李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