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建立了移民扶贫异地开发工作新机制,规定从明年开始,对移民扶贫异地开发项目实行申报制和奖优罚劣激励机制。
实行移民扶贫项目申报制后,省上不再预先下达移民扶贫资金规模,由各市、县(区)于每年8月底前,向省扶贫办申报下年度移民扶贫项目,省上根据资金投入情况,下达项目计划。移民扶贫异地开发工作坚持瞄准贫困原则,搬迁对象必须是年人均纯收入在865元以下的贫困户,但优先安排年人均纯收入在625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移民安置后,户籍实行属地管理,子女上学、群众就医和其他公益事业,与迁入地群众享受同等村民待遇。
为了有效推动移民扶贫异地开发工作,省上每年对实施移民扶贫的项目县(区)进行验收,实行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验收获优秀等次的,增加下一年度项目资金规模;验收不合格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暂停下一年度移民扶贫项目;违反政策规定、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经核查问题属实者,视情况扣减下年度移民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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