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民政部1月15日与中、建、工、农四大银行以及国家邮政局邮储局联合发文,委托各金融网点代发低保金,并要求对有关诸多费用予以免收。民政部官员说,这既是鼓励今年即将全国铺开的农村低保社会化的一项举措,也是保证全国低保资金安全的重要措施。
一个每年可为全国城乡低保户节约上亿元费用,并能大大减少低保资金截留挪用现象的措施近日出台。
昨日上午,在福州召开的全国农村低保工作会议上,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司司长米勇生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民政部已于1月15日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以及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联合发文,委托各地银行和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网点代发低保金,并要求对有关诸多费用予以免收。
这份“民发[2007]8号”文规定,各地银行及邮政储蓄机构网点受民政部门委托,向城乡特殊困难群众代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社会救助资金时,一律免收其低保金专用存折账户的开户费、工本费、小额账户服务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同时免收民政部门的委托代发费和手续费。
此外,城乡低保户凭其低保金专用账户存折和低保证(救助证)在其开户金融机构查询一年内交易情况时,应免收查询费。如其存折不慎遗失,持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救助证)和遗失证明材料,应予补办并免收手续费,但同一低保账户免费补办存折次数一年内不得超过两次。
“据测算,免费代发一年能为全国低保户节约上亿元的费用。”米勇生表示,低保户拿了存折凭证直接到银行和邮政储蓄网点就可领低保金。
他指出,这既是鼓励今年即将全国铺开的农村低保社会化的一项举措,也是保证全国低保资金安全的重要措施。
“我们的低保金有个特点,和其他任何资金不同,它从上到下见到的只是数字,任何人任何干部接触不到钱,完全是封闭运行,确保到位,以后将大大减少截留挪用现象。”他说。
米勇生透露,2007年全国“两会”后,未来农村低保也会出台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但包括核查、年度检查和审计都将是常规进行,不会考虑为了农村低保金的发放和使用安全专门成立联合核查小组,而只是由财政、审计、民政等各部门依法监督。 (记者:邵芳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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